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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北天坑案偵結 新竹縣長楊文科等12人涉貪遭起訴
新竹地檢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沒收2.5億餘元犯罪所得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針對豐邑建設在竹縣偷工減料釀成天坑嚴重危及民眾安全案,新竹地檢署十七日中午偵查終結起訴新竹縣長楊文科等十二人涉嫌貪汙,起訴書中並直指楊文科等公務員背棄民眾所託、圖利護航豐邑機構,官商勾結惡性重大,請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二點五億餘元犯罪所得。
新竹地檢署承辦檢察官以廿二萬五千多字、多達二百七十七頁內容,詳細說明起訴新竹縣長楊文科及時任縣府工務處長現為簡任秘書的江良淵等官、商、技師共十二人,分別依違反復工圖利、偽造文書、教唆偽證、偽證等罪嫌建請新竹地院從重量刑且沒收不法所得。
新竹地檢署表示,偵辦豐邑竹北天坑案,發現豐邑建設要求陳姓技師違反規定縮短H型鋼擋土樁長度超過十五公尺,藉以省下超過一億五千萬元擋土費用支出,又為了避免外界質疑,再以H型鋼擋土樁中加設廿七公尺劣質混凝土的地質改良樁因應,並由洪姓技師用假資料騙稱符合安全結構,陳姓技師更擅自抽換擋土設計圖面交給勞動部職安中心審查,損害施工安全審查正確性。
檢方查出豐邑工地內外至少發生過八次坍塌,坍塌從二0二二年四月三日起就陸續出現,八次坍塌中有五次崩到外部釀成天坑,其中一次即是去年四月廿七日在竹北市莊敬六街上發生天坑吞特斯拉的事件,去年六月十八日則係在建案B六發生的坍塌規模最大,達到三百立方公尺。
而除了縮減擋土設計獲取暴利外,檢方控豐邑違背建築術成規,罔顧「豐采五二0」建案周邊道路、居民生命、財產安全,二0二0年二月十七日在發包會議中,再度刪減擋土設計,造成建案地面十八點五公尺以下全無擋土措施,藉此再減少二千六百九十餘萬元支出,甚至將原本設計要插一千八百七十三支廿九公尺長的地質改良樁,擅自刪減為一千一百零三支廿七公尺地質改良樁,不僅長度縮短,數量更大減七百多支,藉此再省四千四百八十二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