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梧棲報導
一名張姓民眾在高速公路車子發生事故,請拖吊車幫忙從員林拖到梧棲,被業者收費七千元,仔細一看拖救服務三聯單發現多收近五成的費用,事後越想越不對,氣到向民代投訴,希望討回公道。
市議員楊典忠接獲張姓民眾投訴說,拖吊回來後看了三聯單才知道,原來高速公路局有訂定收費標準,其中一項「超出十公里之里程費用」,業者以「經車主同意議價」為由收費三千五百元,但其實標準為每公里收五十元,依員林到梧棲約五十公里,超出十公里部分約二千元而非三千五百元。
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回覆,拖吊服務從事故現場到彰化交流道做筆錄,再到梧棲車輛維修場總共五十二公里,以全載方式進行,費用應為拖救費三千六百元,現場作業費九百元,待時費三百元,總共四千八百元,對於收費疑慮應至縣市消保會進行爭議調解。
楊典忠表示,春節期間是民眾闔家出遊旺季,車輛維修保養檢查很重要,倘若遇到車輛事故或拋錨,交通部公路總局二0二0年元旦實施快速公路車輛拖救服務作業要點,民眾除了安心接受拖吊服務外,也可以看緊自己荷包,希望拖吊業者依照拖救收費標準收費,以免造成民眾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