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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貪判刑7年4月 高虹安:即刻退出民眾黨將上訴
記者曾芳蘭/新竹市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在立委任內立法院助理費涉貪官司,判決結果今天出爐,高虹安被依犯貪汙詐領公有財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高虹安將即刻停職,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
高虹安被控2020年擔任立委期間,與自己4名國會助理,連手詐領立院公費助理補助共46萬30元,涉嫌貪污、偽造文書等罪,但高虹安否認所有指控,,台北地院今日一審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判決她7年4個月,全案還可上訴,上訴二審若在任期內翻盤改判貪污無罪,可復職。
由於高虹安的案件全國矚目,台北地院原預定24日宣判,但因凱米颱風影響延到今天宣判。
高虹安今日中午也發布正式聲明:高虹安說、法官今天的宣判,和十多年來累積過無數個助理費案判決的主流穩定見解,有非常大的差異,更是前所未見。針對一審判決,我會提出上訴。我也要在此敬告想利用政治惡意操作,來攻擊市府運作的人,你們不會得逞,市府團隊會依循穩健步伐賣力向前,不容許有任何狀況傷害到新竹市民。最後,我要在此正式宣佈,即刻退出台灣民眾黨。謝謝各界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