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天內 風災財損可減免稅捐

因颱風釀災,民眾財產受損,可申請多項稅收減免或免徵。圖為許多民眾因風災無法開門營業。(記者林雪娟攝)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凱米颱風帶來強風暴雨,部分地區災情嚴重,財稅局提醒民眾,在清理及復原家園時,除應注意自身安全,若車輛、房屋或土地等財產受損或無法營業,可適用減免稅捐規定,記得做到「拍照存證」、「檢附文件」及「申請減免」三步驟,災損發生之日起三十天內,向當地稅捐稽徵機關,提出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及娛樂稅等減免申請。

總統賴清德也宣布,家中淹水五十公分以上,中央將補助兩萬元協助復原,加上市府原有淹水補助五千元,台南市民最多可獲兩萬五千元補助;至於淹水未達五十公分者,若是中低收入戶,中央另加碼補助一萬元。

立委們說,接到許多民眾陳情,家中確實受淹水影響,然未必能達五十公分標準,會持續向中央爭取二十至五十公分部分,依級距適當補助,儘量照顧到所有受災民眾。

財稅局提醒欲申請補助民眾,請至少準備兩張家中淹水照片存證,最好能拍到水痕來佐證高度,並備妥戶籍謄本、存摺封面影本,租屋者請開具租賃契約影本,待市府正式公告後開放申請。

財稅局說明,汽車或151CC以上機車使用牌照稅,因受損需修復才能使用,或無法再使用,記得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報廢等手續,並檢具維修收據、發票等證明文件,申請減徵及退還無法使用期間溢繳稅款。

若房屋受損,會依受損面積扣除課徵;土地因山崩、地陷、流失等無法使用,地價稅全免;課徵娛樂稅業者,扣除因災害致未營業天數,可減當期娛樂稅。

避免民眾舟車勞頓,可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辦,另涉及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或菸酒稅減免,向國稅稽徵機關提出減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