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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車道飆84公里被處1.2萬罰款、扣牌6個月 警籲維護用路人安全

台中巿南屯區向上路五段的慢車道速限四十公里,一名駕駛時速高達八十四公里,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被處以一萬二千罰款,吊扣牌照六個月。(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巿南屯區向上路五段的慢車道速限四十公里,一名女網友日前遭拍到以時速八十四公里通過該路段,被員警逕行舉發,也因為超速高達四十四公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被處以一萬二千罰款,吊扣牌照六個月,讓她無奈上網PO文,提醒大家小心。

這名女網友在臉書表示,今年農曆七月一日就被政府搶錢大失血,並曬出罰單,罰單顯示違規地點在台中市南屯區向上路五段過五權西路三段往市區方向九百公尺處,此路段為慢車道限速四十公里,但是她飆到八十四公里,依規定被處以一萬二千罰款,吊扣牌照六個月,大嘆「南屯、嶺東的朋友要小心,向上路兩個點都是四十公里,政府一天收到的錢不知是百萬,還是千萬,要小心哦!」

罰單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留言「找個好地方車子要停半年」、「我家女兒一月也收到,還要吊扣牌照六個月」、「向上路有擺攤,開車騎車都要留意」、「很多地方都把路做的跟高速公路一樣寬,然後再限速四十公里,根本提款機」、「四十真的很難,騎車也很難騎」。但也有人覺得是原PO違規在先,還怪政府「超速違規還可以講得理所當然!慢車道開到八十四公里比快速道路的限速還快了!笑死」、「開車在路上,只要看到照相機的圖就請減速到速限內就沒錯」。

台中市第四警分局表示,於向上路五段過五權西路三段往東,此係長下坡且屬於危險性較高的路段,快車道時速六十公里,慢車道限速四十公里,經統計一一三年迄今取締嚴重超速(超過四十公里以上)計七百一十四件,其中時速達一百公里以上(慢車道)計有四十六件,造成交通事故六十四件(含A一交通事故一件),警方說,嚴重超速視為危險駕駛,針對易肇事路段均規劃有機動測照勤務,以防制事故發生,籲民眾注意限速 以維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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