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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苑千人連署 反種電毀良田

芳苑鄉民成立反對良田種光電自救會,指責違背政府的農地農用政策。(記者曾厚銘攝)

記者曾厚銘∕彰化報導

彰化縣芳苑鄉國有農地約一千一百甲,集中在草湖地區,國有財產署核發五家能源公司於六百甲農地太陽能光電開發同意函。「芳苑鄉拒光電護良田千人愛鄉連署」七日由鄉代會全體決議召開說明會,由鄉代會主席陳禮模擔任會長,與立委謝衣鳳、鄉長林保玲及鄉農會總幹事謝介民,帶領各村長、代表、農民、婦女、社團、地方人士及鄉民組成自救會,強烈表達反對於良田種電。

反種電民眾指出,新生、建平、文津、草湖及崙腳等村被劃為種電範圍,當地富產人蔘山藥、紅蘿蔔、白蘿蔔、蘆筍、花生及蔥等農作物,是芳苑農業生產蛋黃區,並不是荒地或鹽化地等不利耕種區域,為芳苑重要糧倉。

民眾說,鄉民並非反對國家綠能發展,而是基於捍衛家鄉農業發展,堅決反對種光電破壞良田。業者於農地蓋光電,違背政府的農地農用政策;青農將遇到沒田可租的問題,加速人口外流。

台玻館董事長林肇睢指出,種電後的光電板需要用鹽酸清洗,屆時將汙染沿海及附近農田,請中央慎思;謝衣鳳也指出,現在把這些農地拿去種電,將影響青年返鄉種田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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