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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貓最快114年9月起寵物登記 植入晶片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強化貓隻管理,農業部七日預告修正法規草案,要求家貓須辦理寵物登記,農業部動保司說,預告期三十天至九月,待法規公告後將給一年緩衝期,緩衝期後違者最高罰一點五萬元。
根據農業部一一二年全國家犬貓的飼養數量推估結果,家犬一百四十八萬零六百三十七隻,較一一0年增加百分之十九;家貓一百三十一萬一千四百四十九隻,較大幅增加百分之五十。
考量家貓數量持續增長,農業部繼要求家犬應辦理寵物登記外,近日也預告指定犬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草案,指定貓為應辦理登記的寵物,並將法規名稱更名為指定犬、貓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
農業部動保司副司長陳中興八日表示,根據農業部數據統計,家貓辦理寵物登記的比例其實相當高,因此為了強化貓隻管理,將修法指定貓為應辦理登記的寵物。
至於法規上路日期,陳中興說,法規預告期為三十天,預告之後,預計九、十月正式公告,待法規正式公告後將有一年緩衝期,給已飼養貓咪的一般飼主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寵物登記並植入晶片,一年緩衝期結束後法規正式上路,違者就會開罰。
根據動保法第三十一條規定,飼主如果沒有依寵物登記管理辦法規定期限辦理寵物出生、取得、轉讓、遺失或死亡登記者,將處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