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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查獲非法傾倒動物性廢渣逾400噸 逮9人
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雲林縣警局刑警大隊佈線發現西螺鎮濁水溪公有河川地,遭不法業者長期傾倒屠宰場家禽動物性廢渣達四百餘公噸,面積逾一千六百餘平方公尺;案經雲林地檢署檢察官謝宏偉指揮偵辦並進行查緝,查獲相關犯嫌九人,初估負責整地犯嫌不法獲利達四十餘萬元,媒介及清運業者不法獲利達百餘萬元,全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偵辦。
雲林縣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副大隊長楊志盛指出,濁水溪公有河川地長期遭不法業者傾倒堆置外縣市屠宰場家禽動物性廢渣,經日曝雨淋蚊蟲孳生環境髒亂,撲鼻而來酸腐惡臭令附近耕種農民聞之欲嘔苦不堪言。經報請地檢署謝宏偉檢察官指揮偵辦,相繼於四月九日、五月廿一日、六月十一日、七月三十日進行查緝,持搜索票搜索犯嫌住處等,並帶回首要廿九歲清運業者陳男、共犯四十三歲清運司機蔡男、五十三歲詹姓仲介、整地及屠宰業者等九人到案說明。
楊志盛說,現場查緝蔡嫌夥同失聯移工胡嫌擔任助手,連續駕駛大貨車至該處傾倒屠宰家禽之動物性廢渣,經通知雲林縣環保局、經濟部第四河川局等單位派員會勘稽查,發現現場遭非法傾倒動物性廢渣達四百餘公噸,總面積達一千六百餘平方公尺,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楊志盛說,持搜索票及拘票前往拘提林嫌及張嫌,並至住處執行搜索,現場查扣清運大貨車、犯嫌手機及契約書等證物。經查不法清運業者至該處傾倒動物性廢渣,負責整地之林嫌及張嫌每車次即可收取新臺幣四千元之不法利益,初估不法獲利達四十餘萬元,另媒介及清運業者獲利共達百餘萬元。再循線查緝媒介提供土地堆置之詹嫌到案,並追溯動物性廢渣來源,再將臺中市屠宰業者呂姓、楊姓、陳姓、莊姓等四人查緝到案,全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罪嫌移請雲林地方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