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為落實運動平權,教育部體育署於今(113)年7月16日發布「教育部體育署補助推動學校體育運動發展經費原則」修正條文,增訂少年矯正學校在推展適應體育的需求下,可以向體育署申請補助購置體育設備及器材,將適應體育的推動範圍,由一般學校擴大至法務部主管的少年矯正學校,保障所有身心障礙學生都可以平等參與體育課程。
依據去(112)年6月21日公布修正的《特殊教育法》,學校應提供身心障礙學生的支持服務項目,新增了「運動輔具服務」與「適應體育服務」。因應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近日對少年矯正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相關人權議題的關注,體育署近日與法務部矯正署合作,以跨部會方式,協助提供少年矯正學校適應體育相關資源,保障矯正學校的特教學生也能享有適應體育服務的權利。
為協助建立少年矯正機關與特殊教育相關資源連結,教育部於108年已訂有「少年矯正機關特殊教育支持網絡計畫」並運作多年。透過既有支持網絡的相輔相成,體育署於113年6月核定補助國立屏東特殊教育學校相關經費,協助輔導矯正學校推動適應體育教學,並與矯正學校簽訂運動輔具借用辦法及備忘錄,以資源共享的方式,與矯正學校進行適應體育資源的整合與串聯。
有了設備,也需要讓教師們知道在教學中如何使用,因此體育署與少年矯正學校合作,在113年6月11日辦理了適應體育增能研習,由法務部矯正署邀請轄下實施矯正教育的教師與專業人員參加,讓相關人員的適應體育知能得到進一步提升。
適應體育的特色,針對身心障礙學生的個別需求與身心狀況,於體育課中進行相關的合理調整。未來矯正學校可以依據身心障礙學生的特殊需求,申請購置合適的設備器材或運動輔具,體育署也將委由專業團隊,提供矯正學校相關的輔導與協助。
矯正學校明陽中學涂志宏校長表示,目前學校內收容有大量的學習障礙及情緒行為障礙的學生,適應體育資源的挹注,可以使矯正學校中的學、情障孩子得以接收優質的體育課程,落實融合教育的理念與精神。
體育署表示,期待透過適應體育的擴大推動,讓矯正學校的身心障礙學生,能在運動中受到成長與啟發,給他們更多支持溫暖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