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鐵路警察局大甲所二十七日上午發現,四十歲許姓男子赤裸上身跑進大甲火車站的鐵軌,過程被旅客拍下,上傳網路社群,警方喝令制止後,將許男帶回詢問,許男辯稱,誤以為遭到通緝,才會看到警方後棄車徒步逃逸。警方調查,許無遭通緝,但已違反鐵路法,將函請交通部裁罰。
鐵路警察局台中分局大甲所在昨日上午九時許執勤時,發現許姓男子從台鐵大甲火車站外圍牆,翻越至車站內軌道,跨越軌道往第二月台方向跑,警員發現後大聲喝令制止,而當時大甲警分局員警也在鐵路圍牆外追趕。
許男落網後辯稱,誤以為自己遭通緝,所以才會棄車逃逸拒絕盤查,翻越鐵路圍牆進入軌道區躲避。
警方調查,確認許男無遭通緝,也暫查無涉及其他刑案,先依違反鐵路法,函請交通部裁處。
鐵路警察局呼籲,有關行人、車輛不得侵入鐵路路線、橋樑、隧道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違反者依鐵路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及同法第七十條裁罰,可罰一萬元至五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