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黃姓藥腳去年底被台中市警五分局查獲持有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配合警方抓上頭毒販。警方發現,毒販於通訊軟體Telegram暱稱「Gary」,由黃男謊稱還要再買毒品,於當面交易時,埋伏將陳姓毒販當場逮捕。陳男被捕表示,他賣毒品一小包三千五百元,賺差價五百元。台中地院依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罪判刑三年六月,加上他之前販毒三次,合併執行六年。
台中地院指出,陳男與黃男以三千五百元約定交易毒品一小包,若交易成功,陳男即可獲得利潤五百元,雖獲利慘澹,仍認定是基於營利目的的販毒行為。陳男經檢方聲押獲准。
另外,陳男於此案之前,在去年三月與八月、九月又有三次販毒行徑,合併執行六年,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