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487萬購犀角粉 癌翁難回天

沙鹿一家中藥行涉嫌販賣犀牛角,保七總隊獲報前往查緝。 (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七十四歲林姓婦人和蔡姓兒子經營中藥行,非法販賣來源不明的犀牛角研磨的粉末,以一兩五十萬元賣給罹癌的何姓老翁。何翁花了四百八十七萬元買回服用,不久仍過世。經家屬向台中市政府檢舉,驗出粉末是保育類動物印度犀牛角,林、蔡和檢察官達成認罪協商,台中地院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各判八月、七月,均緩刑兩年,可上訴。

林婦去年起六度販賣給何姓顧客犀牛角磨成的粉末,開價一兩五十萬元;再由四十七歲蔡姓兒子負責將粉末裝罐,瓶身上還標注「火」一字,代表「火犀牛」之意。何姓老翁花了四百八十七萬五千八百元,並開立支票購買犀牛角粉末回去服用,沒多久仍因病過世。何的女兒事後發現父親向中藥房多次購買高價藥材,懷疑其中有問題,向台中市政府檢舉,並提供家中剩餘的瓶裝粉末。

經保七總隊、台中市衛生局食藥處訪查,並將粉末送DNA鑑定,確認其品種為「印度犀牛」,是我國公告名錄第一級保育類野生動物犀牛科所有種之一,將林、蔡送辦。檢方偵結,林婦、蔡男前後販賣犀牛角粉末六次,依違反六個《野保法》起訴兩人。

台中地院審理時,林、蔡和檢察官達成認罪協商,依六個非法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罪,判林婦、蔡男各有期徒刑八月、七月,均緩刑兩年,交付保護管束,應接受法治教育兩場,犯罪所得四百八十七萬五千八百元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