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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費起徵 產業界:初期不應破百

環境部九日第五度召開碳費費率審議會,會中達成一般費率起徵區間每噸三百元到五百元的建議,且一一九年後之費率則調升到一千二百到一千八百元。高雄林園工業區一景。(中央社)

記者傅希堯、陳建興∕台北報導

環境部九日召開第五次碳費費率審議會,建議一般費率起徵區間每噸碳新台幣三百至五百元,預計二0三0年調升到一千二百至一千八百元。產業界認為,費率研訂應參考主要貿易競爭國如日韓的實際碳價負擔,並將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納入考量,初期碳費每噸不超過一百元,以避免造成綠色通膨。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在會後向媒體說明,此次會議討論熱絡,建議值僅為一般費率,且是建議區間;最終定案預計會是單一數值,並同優惠費率在下次會議決定,預計九月底、十月初進行最後一次審議會。

黃偉鳴指出,由於審議會委員任期為兩年,才會提出每兩年滾動檢討,但其實每年委員也都會檢視實施情況、討論是否需要因應調整,因此調升期間並不一定是兩年一期。

黃偉鳴表示,例如新加坡目前碳定價已到折合新台幣約五百多元,且實際運作價格仍有調整;他再次強調,「目前提供的是區間」,並不是對不同產業分不同起徵價,最後決定就是一個數字。

黃偉鳴強調,由於過去從未實施過碳定價制度,因此關於二0三0年的起徵費率也僅是建議值,是為了有數字才能讓企業做準備,未來法制文字會以類似附帶決議方式,每期起徵價格由當屆委員開會審議,未來是否調升則留給未來委員參考討論。

對此次結論,三三會理事長林伯豐表示,基本工資調漲,碳費也要開徵,將造成企業成本至少增加百分之十,台灣獨步全球創設一個碳費制度,脫離國際碳定價主流,建議碳費課徵標準應將CPI納入考量,初期碳費每噸應不超過一百元,避免造成綠色通膨。

另外,林伯豐建議,在台灣有被課徵碳費的商品,進口相同的商品也應課徵碳費,並應併同檢討取消貨物稅。

台積電則表示,將遵循法規及公告的實施辦法,預計對財務應不致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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