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View 0Comments
3理由 大台南觀光城不得不拆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市府經發局十二日於南區召開大台南觀光城後續處理說明會,前民進黨籍議員李文正十一日先率部分攤商至市府抗議。經發局重申,經鑑定大台南觀光城現址有公安疑慮,市府基於三點理由不得不拆除,包括公安疑慮、用地遭強占有違法性,拆除後可煥然一新,啟動地方繁榮發展。
李文正表示,一九八三年觀光城商店街乃前市長蘇南成為掃除路邊攤,配合財團興建,時隔多年後,如今苦了這些攤商,他們認為當初應有政府背書,為安身立命,他們舉債購買,如今血本無歸,要求政府負起責任,並提出安置配套和補償措施;李文正痛批,政府耗費巨資蓋社宅,卻硬拆他們房舍,若政府一意孤行,絕對抗爭到底。
經發局市場處長王俊博和民眾溝通,強調將於十二日召開完整說明會。他指出,一九八三年市府為改善環境,將大排改建為地下箱涵,在其上方依《獎勵投資條例》興建大台南觀光城,攤商向市府承租,租約在二0一六年三月底到期。
大台南觀光城曾有風華時代,然隨時光移轉,使用戶數不到一半,且許多攤商未通過公共安全評估,違法改建、加蓋,梁柱龜裂、鋼筋外露,且或當成倉庫、或轉租出去當二房東,不符合觀光城當初興建目的。
市場處說,當年攤商租約到期後,市府欲收回承租權,提供優惠方案,並為現有攤商安排轉介至其他市場,地方上多數民意也期望觀光城能煥然一新、啟動地方繁榮發展。
但是,部分民代及攤商強力反對,不接受安置方案,經法律訴訟後,市府已取得司法勝訴。至今仍有一七六鋪攤商違法占用,尚在營業的有六十七戶,多數為倉庫使用,已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通過。市場處指出,將會先拆除已收回的三十一戶攤位,逐步整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