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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保時捷吊扣車牌 竟複製賓士牌上路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兩台高級品牌的自小客車,不斷吸引路人的注意,結果仔細一看,兩台車竟然掛著一模一樣的車牌,最後都被警方查緝送辦。
最近各縣市時有查獲行使偽造車牌的案件,並有許多不法分子懸掛偽造車牌做案,以規避警方的查緝。警政署近期針對全國各處懸掛假車牌行駛的汽機車查處。花蓮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也接獲相關單位的情資,在花蓮市區查獲懸掛假汽車車牌鍾姓犯嫌及其陳姓女友到案,並當場查扣偽造汽車車牌二面、懸掛他人汽車車牌二面,於偵訊後依違反刑法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移送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
經查鍾姓犯嫌去年因酒駕案件遭花蓮監理站吊扣保時捷高級汽車的車牌,致無法駕駛上路。因與女友都需要用車,鍾姓犯嫌竟異想天開,將自己另一台賓士高級車的車牌懸掛於保時捷車上給女友代步,並於網際網路臉書上找到製造假車牌的賣家,製造二面與賓士車牌號碼一樣的假車牌懸掛在賓士車上自行駕駛,以為警方不會發現。誰知遇到刑警大隊的員警眼尖,發現兩台一樣的車牌在路上行駛,隨即追緝到案。
另一田姓犯嫌日前因案遭花蓮監理站吊扣重型機車車牌。田姓犯嫌異想天開,於網路臉書上找到製造假車牌的賣家,約定匯款後,依原來遭吊扣的車牌號碼製作車牌後自行懸掛,隨即逍遙自在的騎車上路。被眼尖的員警發現車牌有假,隨即被追緝到案。
花蓮縣警察局長王旭昌表示,車牌是公路監理機關所核發之行車許可憑證,屬特種文書,若私下製作、販售偽(變)造車牌,涉嫌觸犯《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最高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若使用偽(變)造車牌上路,還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處三千六百至一萬八百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