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槓種電 經部允訂指引

雲林縣政府為綠能議題函文能源署,要求再生能源總量管制;十六日並在雲林舉辦座談會,縣長張麗善(左三)重申絕無地方槓中央,盼中央建立統一規範。右為能源署副署長吳志偉。(中央社)

記者黃翠娟、傅希堯∕台北報導

針對綠電開發議題,雲林縣政府發函經濟部能源署,希望建立一致審查規範。對此,經濟部十六日表示,將持續和雲林縣政府溝通,由於目前地方政府沒有一致審查標準,經濟部將盤點、研議訂定相關指引。

雲林縣政府為綠能政策槓上中央,要求能源署提供統一規範標準。對此,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無論要發展怎樣的綠能,還是要以農漁民優先,中央會制訂透明合理機制,並且嚴懲不法。

國民黨立院黨團表示,農牧地如果不是農用而拿來種電,對農業的傷害不言而喻;呼籲中央政府出面協助地方,訂出一套完整的標準作業流程。

立委許宇甄指出,雲林縣政府只希望讓地方政府有完整的依循,不會讓公務人員人人自危,並避免光電黑槍事件蔓延全台。呼籲民進黨政府對於錯誤的能源一定要全面檢討,第一步從制定完善的審查機制做起,讓地方政府於執行時免於陷入違法爭議之中,更要避免有心人從中牟私利,導致台電必須花費鉅資購買綠電。

民進黨團則強調,執政黨願意跟地方溝通;也希望雲林縣政府開誠布公,不要拿綠能作為政治籌碼,也不要用轉移焦點的方式面對地方上的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