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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鎮區百貨高樓層餐廳發現有老鼠 衛生局依法裁罰
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有關民眾於社群媒體反映前鎮區百貨高樓層餐廳發現有老鼠,涉食品安全衛生疑慮乙案,高雄市衛生局十八日派員查察後,依法裁罰三萬以上三百萬以下罰鍰。
另,衛生局針對餐飲作業地板濕滑、有米粒、落塵、烤箱烤網污垢等多項缺失,飭令業者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八條第一項及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裁罰六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指出,民眾反應前鎮區百貨高樓層餐廳發現有老鼠一事,局方昨天派員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查察,現場未見老鼠等病媒蹤跡,「查作業場所定期委外合格病媒防治業者」執行相關作業。
惟業者表示,九月十七日已捕獲老鼠並實施公共環境消毒。為此,衛生局表示,依據高雄市公共飲食場所衛生管理辦法第八條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六款規定裁罰三萬以上三百萬以下罰鍰。
另外,衛生局呼籲餐飲業者應設置有效防止病媒侵入之設施,此外,餐飲業均應落實防鼠三不措施:不讓鼠來、不讓鼠吃、不要鼠住。廚餘也應妥善處理加蓋,落實環境整頓,避免孳生鼠媒。並應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加強作業場所、設施設備及從業人員衛生管理,以維護消費者食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