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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雙收押禁見 朱亞虎認行賄 李文宗拒認罪

北院28日裁定前鼎越開發公司董事長朱亞虎羈押禁見。圖為朱亞虎29日凌晨準備步行上警備車。(中央社)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檢調偵辦京華城案,前台北市兵役局長、京華集團旗下鼎越公司董事長的朱亞虎及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辦公室主任的李文宗由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北院二十九日指出,朱亞虎經訊問後,坦承行賄公務員,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行賄罪,嫌疑重大;李文宗雖然否認檢方指控犯行,但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改建容積率暴增弊案,九月二十七日再指揮廉政署幹員對二十九處相關地點進行搜索,並將十名被告及六名證人移送北檢複訊後,在二十八日凌晨對前鼎越開發公司董事長朱亞虎及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以違背職務行、收賄罪嫌重大且有串、滅證之虞聲請聲押禁見。

台北地院裁定指出,朱亞虎坦承檢方指控,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行賄罪,且其大多數家人均居住於國外並於國外置產,堪認朱亞虎具有潛逃國外生活之能力,規避罪責的強烈動機,且朱亞虎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人間的具體犯罪事實,尚有諸多疑點有待檢察官進一步調查釐清。綜核上開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北院表示,依卷內事證,李文宗所涉之具體犯罪事實,仍有諸多疑點尚待檢察官調查釐清,且不能排除仍有與被告具有利害關係之潛在共犯或證人尚未到案,所以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另京華城股份有限公司的監察人張志澄以新台幣二百五十萬元交保、法務經理陳俊源以一百五十萬元交保。

北院裁定李文宗羈押禁見,李文宗29日凌晨準備步行上警備車。(中央社)

此外,同案被告前電視主播、沈春池文教基金會前秘書長童中白、前京華租賃公司負責人洪秀鳳、監察人范雅琪、陳秀桃、劉芷安、財務人員黃淑雯及證人均獲請回。

民進黨北市議員林延鳳透過新聞稿表示,朱亞虎坦承行賄,代表京華城案的金流破口已現形;國民黨北市議員游淑慧也在臉書表示,京華城案的被告越來越多,這次增加一堆威京員工,共同疑點就是都恰好在一0九年三月下旬非選舉、疫情期間,突然集中在三天內團捐給民眾黨,時機點又剛好是柯文哲和應曉薇首次便當會後、市長室交辦京華城陳情案後,隨著李文宗也被羈押禁見,顯示金流去向應有新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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