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翔/嘉義報導
嘉義縣民雄警分局今年偵破一起毒品案件後,溯源追查發現上游疑似藏匿於臺南市的出租套房內,該販毒集團利用第三級毒品「依托咪酯」將其混合菸油製成電子菸彈,並透過網路平台販賣給青少年,警方將二名嫌犯查緝到案,並查扣「依托咪酯」菸油、菸彈成品、分裝工具一批及販毒所得162萬餘元,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請台南地方檢察署偵辦。
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表示,警方成立專案小組,掌握王男(32歲)郭女(29歲)涉有重嫌,經長期跟監蒐證,見時機成熟,並報請台灣台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成功在臺南市南區將王、郭二嫌逮捕到案,並於現場查扣大量毒品物品,包括「依托咪酯」菸油4628.6公克、326顆電子菸彈成品、分裝工具,以及販毒所得現金162萬餘元。
經了解,王、郭二人將「依托咪酯」作為原料製作電子菸彈,並在臺南和嘉義地區進行販賣牟取暴利,初估本次查獲的原料共可製作約1000顆電子菸彈,完成品市值超過200萬元,所幸及時阻止大量毒品流入市場。
警方指出,二嫌將「依托咪酯」毒品販售予夜店和KTV等娛樂場所,並於網路交易平台,成為青少年普遍濫用之新興毒品。更為嚴重的是,施用後可能出現無法思考、異常顫抖等症狀,宛如「喪屍」,曾有吸食此類毒品的駕駛者因無法思考及控制行動,導致嚴重車禍甚至死亡事件,因此這種新型毒品被外界稱為「喪屍毒品」或「上頭電子菸」。
行政院已於今年8月5日將依托咪酯、美托咪酯、異丙帕酯3類新興毒品列為三級毒品,製造、運輸、販賣可重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另毒駕致死最重可判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