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林坤瑋∕綜合報導
在太極雙星案中收賄一百萬的前國民黨台北市議員賴素如,遭判刑七年六月定讞,並於一0九年入獄服刑,服刑三年十月獲假釋出獄,賴素如十四日下午二時許,由姊姊到宜蘭監獄將她接回家,隨即前往台北地檢署報到,開始執行保護管束。
賴素如在擔任台北市議員期間,因涉及雙子星大樓開發案收賄而被起訴。根據檢方指控,賴素如在任內以不當方式,向太極雙星團隊索取賄款,並透過白手套向該團隊施壓,以排除其他競爭者。最終被控收取新台幣一百萬賄款。
全案於一0二年七月由台北地檢署起訴,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賴素如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五年。經上訴,二審由高等法院改判為九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九年。隨後,最高法院再度發回更審,最終裁定賴素如刑期為七年六個月,並沒收其犯罪所得一百萬元。判決於一0九年定讞,賴素如也於同年年底入監服刑。
賴素如十四日下午二時許走出監獄,由胞姊接她回家,未來將轉至士檢報到,執行為期三年保護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