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女早產 男嬰棄置河堤大排水溝橋下 檢方5萬元交保候傳

鳳山28歲單身未婚郭姓女子棄嬰的鳳山區瑞興路199巷和博愛路口的河堤大排水溝橋。(記者鐘敏綺/翻攝)

記者鐘敏綺/高雄報導

高雄鳳山28歲單身未婚郭姓女子,在家中產子後,竟然將孩子用塑膠袋包裹後丟進河堤大排水溝橋下,再隻身前往長庚醫院就醫,在婦產科醫生追問下才坦承自己產子後丟棄,鳳山警分局18日依遺棄致死罪嫌將她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偵訊後諭令5萬元交保候傳,另將排定複驗以釐清男嬰的詳細死因。

郭女接受偵訊時坦承孩子生下來還活著,但她不想要這個孩子,才把小孩丟進河堤大排水溝橋下;由於郭女剛生產完身體虛弱,加上刑事訴訟法規定「生產後二月未滿者」不得羈押,因此檢察官偵訊後諭令5萬元交保候傳,並訂於下週排定複驗,釐清男嬰死因。

鳳山警分局是於17日22時45分接獲高雄長庚醫院通報,指有名甫生產完的產婦到院就醫,醫生發現她有異常情形,經了解該名28歲郭姓女子17日在家中早產,未至醫院生產,而將男嬰裝進塑膠袋遺棄於鳳山區瑞興路199巷和博愛路口的河堤大排水溝橋下。

高雄市消防局經警方通報而於18日凌晨零時,派遣消防人車前往,在大排水溝橋下發現1名明顯死亡的男嬰,未送醫,後續交由員警處理。

鳳山警分局在事發後,依職權進行兒少保護通報,通知社會局社工。同時也將郭女帶回調查釐清棄嬰原因,並依遺棄致死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社會局表示已派社工關懷家屬提供協助,經查郭女並無相關通報紀錄與福利身分, 社會局呼籲民眾如因懷孕或生活發生困境應勇於求助,由相關機關提供資源協助,檢警目前亦正循線找尋孩子的生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