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憲法法庭判決國會職權修法部分違憲,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王鴻薇二十六日批評讓台灣民主大倒退、弱化立法院、閹割台灣民意,但國民黨不會妥協,仍會強力監督;立委翁曉玲則說,依照大法官邏輯,憲法沒有規定立法院必須遵守司法院所做的憲法判決。
國會職權修法生效,憲法法庭二十五日做出民國一一三年憲判字第九號判決結果,國會職權修法「總統國情報告」、「行政首長質詢」、「人事同意權」、「調查權」及「聽證會」、「藐視國會罪」等部分規定違憲。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召開記者會,王鴻薇會中表示,憲法法庭十五位大法官中,有七人十月底將屆滿,可是卻做出傷害、踐踏台灣民主法治的釋憲案。很多行政單位在屆退時,不能夠決定重大政策,憑什麼這七位即將要離退的大法官,可以做出這樣的重大釋憲案,這是一個違法、違憲的釋憲,現在的憲法法庭就是在違憲。
王鴻薇強調,雖然執政黨企圖透過憲法法庭釋憲弱化台灣民主,閹割立法院,但國民黨團絕不妥協與退縮,會繼續秉持人民交付的任務,強力的監督;至於總統賴清德表示願意在朝野黨團具共識前提下,赴立院進行國情報告,王鴻薇則說,這非常矯情,立法院應該伸張民主法治精神,而不是政治人物的秀場。
翁曉玲表示,依照大法官的邏輯,憲法並沒有賦予大法官有權力要求立法院,遵守憲法裁判的義務;如果大法官做出違憲、違法的判決,立法院本於機關忠誠的義務,會在合乎憲法的意旨下,再制定最符合民意,強化立法院職權行使的相關法律,也不需要遵守這樣違憲的憲法判決。
與會的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董保城指出,這次判決貫徹執政黨嘴巴說不要,身體卻很誠實的口是心非,為了政治利益,忘卻當年的改革理想,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對於國家民主政治、責任政治的完整建構,罄竹難書、貽患無窮。
國會改革法最重要的一個關鍵就是國會調查權,是民主政治責任的政治防腐劑,大法官卻對調查權設下層層關卡,大法官在判決主文和理由,以偷天換日方式把「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掏空。
翁曉玲表示,國會改革法案主要的重點,包括總統常態化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明訂立法院調查權、人事同意權在程序上更為完備、官員藐視國會處罰、官員在國會備詢不可說謊、提供虛假資料以及藐視民意等,而大法官將國會改革法案具有拘束力、強制力,能夠遂行強力監督行執政機關的法條,全部宣告違憲。翁曉玲更認為,要提名保皇派張文貞當司法院長,是非常大的災難。
藍委牛煦庭表示,聽證調查行使,可以讓人民在民意代表的保護與支持下,對抗不公不義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