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志炫/台中報導
為協助就業弱勢者就業準備及就業適應,勞動部推動「職場學習再適應計畫」,透過補助雇主基本工資、行政管理及輔導費,由雇主安排專人輔導求職者進行職場學習,補助期間為三個月;對於身心障礙者、高齡者、更生受保護人、未就學未就業少年及毒品施用者等特定對象求職者,最多可延長到六個月。
員林就業中心主任張克弘表示,因心臟主動脈剝離接受支架手術的「宏哥」,無法負荷原機械廠的高壓工作。多次求職受挫的他,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員林就業中心獲得及時協助。就服員經多方盤點職缺,運用「職場學習再適應計畫」成功媒合宏哥到當地專門生產醫療衛材的企業擔任廠務人員,並由廠方安排專人指導他學習辨識數十種醫療衛材,整備包裝。
張克弘指出,初期主管也擔心宏哥的適應狀況;但就服員回廠訪視關懷時,主管誇讚宏哥是「認真積極的好員工」。如今宏哥已穩定就業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