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縣康芮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 113年11月05~18日止

彰縣府籲農友滿康芮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申請,到十一月十八日止。(記者曾厚銘翻攝)

記者曾厚銘/彰化報導

農業部五日公告彰縣因「一一三年康芮颱風」致彰縣「食用玉米、硬質玉米、胡(芝)麻」已符合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標準,現金救助額度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救助額度為標準,其申請救助項目「食用玉米、硬質玉米、胡(芝)麻」損失率達廿%以上者,可向土地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現金救助(硬質玉米:每公頃救助二萬八千元。胡(芝)麻:每公頃救助三萬元。食用玉米:每公頃救助四萬一千元)。未達廿十%者不予救助。

縣政府指出,符合規定可申請救助農民朋友,一一三年十一月五日起至十一月十八日前(假日原則上不受理申請,依各鄉鎮市公所公告為準),請儘速持身分證、印章、農會存款簿、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使用同意書及其他應備文件(如三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向土地所在地公所申報。另彰縣也公告為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欲申借本貸款之農民向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並於該證明書核發翌日起十五日內,檢附該證明書、使用土地及設施合法證明文件及「農業天然災害復建及復耕計畫書」向當地農會提出申請。

縣長王惠美再次提醒各農友們,農作物常有延遲性災害,請先至當地公所通報,縣府在第一時間彙整轄內各鄉鎮市災損情形後,即會邀集臺中區改良場、農糧署及公所等單位組成「四方會勘勘災小組」,確認災損情形後,將立即函報農業部爭取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