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人事案 12月24日立院記名表決

立法院長韓國瑜(後中)十四日在立法院主持朝野黨團協商。(中央社)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立法院長韓國瑜十四日下午召開朝野協商,討論大法官人事權審查,歷經近兩個小時多次折衝,最後達成共識,從十二月上旬起陸續舉行司法院人事同意權案公聽會及大法官被提名人答詢,最後在十二月二十四日上午行使大法官提名人記名投票同意權表決。

韓國瑜會議開始先拿出兩個版本供朝野協商討論,第一個版本以院會進行人事權審查,第二個版本以委員會進行人事權審查。

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認為,本會期還有許多法案尚未通過,之前考試委員已經用院會審查,不應該再挪用院會時間處理人事權,如果大法官人事案審查案占用太多院會,會壓縮到其他法案處理時間。

國民黨團也贊成民眾黨主張,黨團書記長林思銘說,當初沒有同意都用院會時間,既然考試院部分同意民進黨用院會;那麼司法院人事就同意民眾黨建議,利用委員會時間審查。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說,黨團希望透過院會審查人事同意權,委員會應專心審理總預算,畢竟總預算已經拖了七十多天,還有前瞻預算、追加預算與國營事業等要處理。

綠營堅持、藍白也有想法,韓國瑜再提出第三個折衝版,院會與委員會混合版本,利用十二月十日院會與當週非院會進行密集審查,二十四日進行投票。

最後韓國瑜宣告朝野協商結論,當全院委員會召開時,常設委員會應停止召開,下一次朝野協商納入延會考慮,時間多長到時決定,於十二月二十四日院會上午行使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表決。

立法院隨即公布協商內容,第一項是十二月二日舉行司法院人事同意權案公聽會,由各黨團推薦學者專家代表七人參加,由國民黨團推薦三人、民進黨團推薦三人、民眾黨團推薦一人。

第二項則是十二月十日改開全院委員會,並與十一及十二日合併為一次會。十日上午審查司法院長被提名人,下午審查司法院副院長被提名人,十一及十二日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每位被提名人各由七位委員進行詢答,由國民黨團推派三人、民進黨團推派三人、民眾黨團推派一人代表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