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警方獲報民眾網購手機,匯錢至賣方帳戶遲收不到商品,賣家則稱「有人」取走手機卻收不到錢,警方趕往中區旅館逮捕楊嫌到案,查出他揹負十六條詐欺通緝罪嫌,自創假帳號低價拋售物品,吸引買家上門再以雙面手法騙錢取貨,楊嫌在二年被通緝期間,仍四處趴趴走行跡北至宜蘭到南部屏東,得手達五十多次,直到下榻台中市旅館時被查獲送中檢歸案。
台中市第四警分局大墩派出所日前查獲四十一歲楊姓詐欺通緝犯善用第三方詐騙手法,在網路上尋找欲購買手機的買家A,同時尋找想賣手機的賣家B,於取得賣家B匯款帳戶資料後,提供給不知情的買家A匯入購機款項。
警方表示,在賣家B確認收到匯款後,楊嫌再前往賣家B店家從中騙取手機實機,等被害買家A遲未收到手機報警,提告受款帳戶的賣家B,導致買家A損失金錢,賣家B遭誤會是收錢不出貨的騙子而被警示,AB兩方同時受害。
警方追查發現,楊嫌分飾多角在網路上自創假帳號,低價拋出求售物品訊息,吸引網路買家上門,以雙面手法策略,一方面騙買方匯錢到賣方帳戶;另一方面不知情賣方收到匯款再行前往取貨,買方因而損失金錢,賣方則失物,還須承擔帳戶被警示風險,楊嫌每次獲利幾千元至數萬元不等。
警方指出,楊嫌仗勢民眾損失小利有時會選擇私了的心態,自民國一一一年遭通緝期間,仍四處趴趴走隨機犯案,北至宜蘭、南至屏東都有足跡,詐騙地圖遍跡全台,二年期間成功得手高達五十多次。
警方說,楊嫌揹負十六條詐欺通緝罪嫌,頻繁更換北中南各縣市藏匿處所,只差東部沒去過,為躲避追緝行騙所得花用殆盡,全案解送台中地檢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