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聖權∕新營報導
綠鬣蜥氾濫,南市府建議民眾得自行移除綠鬣蜥,農業部同意增列移除指引,將成立「綠鬣蜥移除聯合小組」,民眾在不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及不虐殺前提下,得於自家或農田自行移除綠鬣蜥。
農業局指出,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邀請台中、嘉義、台南、高雄、屏東等縣市政府討論修正移除指引、工具、重點區域、執行方式與經費。針對一0九年頒布的外來入侵種綠鬣蜥移除指引,市府提出建議修正事項,建請增列「民眾如於自家或農田發現綠鬣蜥,為排除危害,得自行移除,以不違反野保法及不虐殺前提,民眾可自行將綠鬣蜥屍體應妥善打包交給垃圾車清運。」及第十二點屍體處理,所列:「如掩埋、焚化等方式」增列化製,均獲得同意。
至於讓更多熱心人士投入綠鬣蜥移除,會中結論不論志工、個人或廠商想參與執行,必須接受專業訓練獲得工作證後,才能投入移除工作。
農業局也建議林保署委託專家進行綠鬣蜥棲息地清查,以利劃設分布熱點,集中量能精準移除,且希望林保署訂定綠鬣蜥移除獎勵金一致性標準,避免實務執行上產生道德危機亂象。中央也能研發無害環境藥劑,以控制綠鬣蜥族群數量。
農業局表示,未來將依最新指引作法,精進捕捉策略,在綠鬣蜥危害熱區成立專業移除團隊,讓更多人參與除鬣行列,抑制綠鬣蜥擴散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