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伯勝/屏東報導
海龜為屏縣琉球鄉重要觀光元素之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近來有發現海龜上岸產卵情形。有鑒於琉球風景區從事水域遊憩活動遊客逐年增加,特別是獨木舟、SUP及水上腳踏車等浮具,曾發現有占用公共沙灘之情形,鵬管處在今年三月十九日召開公共沙灘禁止浮具占用破壞生態違者罰鍰會議,邀請浮具業者共同支持生態保育,並加強宣導公共沙灘為供公眾使用之公共財觀念,應避免長時間於沙灘擺放生財器具,請業者共同思考水域遊憩活動與生態環境共存之道,並於會中宣導若現場稽查發現有占用情形,將依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裁處。
鵬管處於日前進行聯合稽查時,發現有業者浮具在非服務遊客時間於中澳沙灘範圍長時間擺放,經會同海巡署、屏東縣政府、琉球鄉公所等公部門認定已違反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除當場予以移除外,並依法裁處新臺幣五千元罰鍰。
鵬管處強調維護生態環境的重要性,也再次呼籲浮具業者共同為維護小琉球自然沙灘觀光環境盡一份心力,並遵守相關規定,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