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二0二四立委選舉投票前夕,宜蘭縣民進黨立委候選人陳俊宇競選人員楊姓男子及李姓女子,假冒宜蘭地檢署名義所製作並散布「抓到賄選」圖卡,宜蘭地方法院依共同犯行使偽造準公文書罪,分別被處有期徒刑一年二月、褫奪公權一年。可上訴。
二0二四立委選舉,宜蘭縣選區有六人參選,應選一席,以民進黨陳俊宇與國民黨黃琤婷競爭最激烈。立委投票日前四天,宜縣多個LINE社群爆出「抓到賄選」圖卡,內容直指「宜蘭縣溪南,某民代助理涉嫌買票,目前正接受調查中」,左下角有小字標註「圖片:宜蘭地檢署」,宜檢發新聞稿證實是假訊息,同時立案偵辦。楊男及李女選後到案說明,被檢察官起訴。
判決指出,「抓到賄選」圖卡由楊男運用繪圖軟體製作,再傳送給李女,李女透過持有帳號在陳俊宇宜蘭市競總傳到各個網路社群,影射黃琤婷助理因賄選遭到調查,足以妨害選舉公正性。
經查,楊男曾經從事平面設計,李女海軍官校二專班畢業,職業軍人退伍,二人最終坦承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