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微型電動二輪車自十一月三十日起全面掛牌正式上路,台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統計,十一月三十日、十二月一日兩天,共取締未依規定懸掛牌照行駛、道路停車及牌照遮蔽等違規計八十二件,其中外籍人士占六成。交大說,警方取締違規除依法製單舉發外,提醒微電車所有人應盡速辦理領牌作業,以維護交通安全。
交大說明,警方加強取締微型電動二輪車未依規定懸掛牌照行駛等八十二件違規,其中另酒後駕車(含拒絕酒測)八件、未戴安全帽、超載等其他各類微型電動二輪車違規計三十三件。
交通警察大隊長洪國哲表示,未依規定領用牌照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處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如再次違規上路仍會依規定舉發,得不償失。
警方亦將持續分析取締數據,利用社區據點、各級學校、工業區及公司行號等各項集會場合實施重點對象宣導,以提醒用路人應切實遵守交通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