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中行/花蓮報導
瑞穗鄉公所為落實原住民土地權利,辦理一一三年第三次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取得所有權狀頒狀儀式,昨日於鄉公所四樓演藝廳舉行,由瑞穗鄉土地權利審查委員會主委吳萬德鄉長親自頒發。
昨日的所有權狀頒狀儀式,鄉長率領秘書及原住民行政課全體同仁,並邀請原住民族委員會、立法委員鄭天財服務處主任金將.馬耀、原委會委員陳科睿、花蓮縣政府科員鍾綺等人及瑞穗鄉各部落事務組長、頭目等人共同見證族人們取得土地的喜悅,活動開場邀請富源文化健康站到場表演原住民舞蹈。
瑞穗鄉長吳萬德表示,恭賀到場族人取回得來不易的土地外,也提醒大家堅持原民文化復興的推展,讓原住民精神在土地上持續傳遞下去,瑞穗鄉公所也會竭盡全力服務鄉民,為原住民土地權益持續努力。
吳萬德表示,一一三年第三次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共四十七筆土地所有權狀給族人,面積共計約四公頃,瑞穗鄉公所今年一共協助移轉一百一十二筆原保地所有權給族人,成績亮眼,希望在族人繼承祖先土地之餘,也能延續原民文化,承襲傳統亦同時融合當代,讓人與大地和諧互動的生活智慧,生生不息傳承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