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提案修法 總統宣布戒嚴須送立院議決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九日出席竹縣黨部辦理國民黨一百三十週年慶活動,談到南韓戒嚴問題,朱立倫強調現存法令有一個月的空窗期,為避免總統濫權情況發生,應修改戒嚴法。(記者彭新茹攝)

記者康子仁、彭新茹∕綜合報導

韓國總統尹錫悅宣布緊急戒嚴,雖在六小時後即解嚴,但引發國內外政治震盪。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九日表示,現在的戒嚴法有一個月的空白期和空窗期,應該修法;國民黨立委許宇甄提案修改戒嚴法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未來如果總統宣布戒嚴,須在二十四小時內提交立院議決,避免產生空窗期。

許宇甄強調,目前修法將排入立法院程序委員會,預計十三日的立法院會將可完成一讀程序,交付委員會審查。

朱立倫九日到新竹縣黨部參加建黨一百三十週年慶,被問到南韓戒嚴問題,朱立倫說,全世界至今只有民進黨附和南韓的戒嚴,民進黨到現在還不道歉,讓所有國人感到丟臉。

朱立倫指出,戒嚴的確要在最快的時間由國會來確認,他呼籲民進黨如果真正為台灣民主著想,應共同支持修戒嚴法,須在二十四小時內交由國會確認。

許宇甄表示,戒嚴法從民國三十七年四月修正後就沒有再修正過,現行戒嚴法規定,總統宣布戒嚴後有一個月的時間可以緩衝提交立法院追認,換句話說,這一個月會成為總統濫權的空窗期,總統能從容部署,也能抓捕政敵,此規定若不修改,將對台灣自由民主帶來極大威脅。

許宇甄說,她提出「戒嚴法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要求總統宣布戒嚴後,須在二十四小時內提交立法院議決通過,如果遇上立法院休會,應即刻召開臨時會處理。

許宇甄表示,現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也未規範戒嚴案送交立法院後的審議程序和時間,如此又會出現審議空窗期。參考韓國國會在尹錫悅突襲宣布戒嚴後兩小時,集會完成否決戒嚴的做法,及立法院處理不信任案的審議程序,她提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戒嚴案的處理,要求戒嚴案提報立法院會八小時內召開審查,審查及表決時間需於二十四小時內完成,未完成視為不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