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衛生局公布冬至應景食品抽驗結果 2件產品不符規定

高雄市衛生局至餐飲業、市場攤販及超市賣場等場所,抽驗冬至應景食品。 (記者王正平翻攝)

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冬至將至,為維護市民食用冬至節慶食品之衛生安全,高雄市衛生局至餐飲業、市場攤販及超市賣場等場所,抽驗冬至應景食品,抽驗結果2件產品不符規定,其中1件鴨肉將依法裁處,另1件湯圓移來源廠商所轄衛生局依法處辦。

衛生局指出,本次冬至應景食品抽驗,包括禽畜肉品64件、各式湯圓(芋圓及番薯圓等)37件、水產品及加工品31件,共計132件,並依檢體類別分別檢驗動物用藥、防腐劑、殺菌劑、著色劑、順丁烯二酸等項目,1件太空鴨檢出動物用藥超標,業者尚無法提具上游廠商單據,將依法裁處,另1件小湯圓檢出防腐劑超標,經查來源商為外縣市已移請所轄衛生局辦理。

衛生局指出,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動物用藥殘留量超過安全容許量,不得製造、販賣、輸入、輸出、公開陳列,違者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另,同法第18條第1項規定,檢出防腐劑超標,違者依同法第47條第1項第9款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鍰。倘溯源過程業者無法提供或拒不提供單據,違者依同法第47條第1項第11款或第12款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提醒民眾,在選購湯圓或其配料時,應避免挑選色澤過於鮮豔及有刺鼻異味之產品,注意產品外包裝標示資訊(如:品名、內容物、食品添加物名稱、有效日期、營養標示及製造廠商等),並適量購買、妥善保存及儘速食用完畢,以確保產品新鮮及食用安全;另享用火鍋時,建議多選擇當季天然未加工之食材並均衡搭配食用各式蔬果,以減少身體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