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板橋區板新路93巷口12月10日12時36分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新北市海山警分局接獲民眾報案後,立即由海山所及交通分隊派員到場處理。現場係吳姓男子(46年次)騎乘腳踏車由板新路往中和方向直行,與騎乘普重機之陸姓男子(38年次)發生碰撞。
海山警分局指出,經查係吳男未依遵守號誌闖紅燈,故與直行之陸男發生事故;針對吳男之違規行為,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第1項第1款處新臺幣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另雙方酒測值均為0,吳男身上多處擦挫傷,經送往雙和醫院救治,並無大礙;雙方已於當日自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