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鈞云∕基隆報導
高雄市「九龍齋食品公司」疑使用逾期原料及改標之蜜餞及酸梅湯等產品。衛生局十七日接獲通知立即啟動調查,全市計有十三家業者及五位民眾進貨相關產品,尚有四十三包產品及一位民眾所進貨之酸梅汁未售出及使用,已全數完成預防性下架及回收。衛生局稽查員十八日到販售場所再次確認。
衛生局長張賢政表示,如使用逾有效日期之食品或食品原料,製造、加工、調配、貯存或販賣,恐涉《食安法》規定,可處六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若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輸入、加工、販賣、通知相關廠商進行自主預防性下架,並於二十四小時內通報衛生局。
張賢政提醒民眾,購買食品及食材要辨明其標示資訊及產品品質,注意新鮮度,妥善保存並於保存期限內儘快食用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