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為維護公眾權益,臺北區監理所每月不定期在新北地區貨運車輛往來密集路段,設點攔查取締白牌車違規載貨營運,臺北區監理所呼籲,請駕駛勿以自用車(白牌車)載貨收取運費當兼職收入管道,務必遵守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如違規營業事證明確,將依公路法第77條第2項:「未依本法申請核准,而經營汽車或電車運輸業者,得依其違反情節輕重,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其歇業,其非法營業之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並得吊扣4個月至1年,或吊銷之,非滿2年不得再請領或考領。」 規定處罰。
臺北區監理所提醒自用車車主,如有意經營汽車運輸業服務或搬家業務,應符合公路法及相關法令規定,向公路主管機關申請核准設立並領有汽車運輸業執照,領用綠底白字的貨車車牌才是合法的營業用貨車。此外該所也提醒有運送貨物需求的民眾或公司行號,委託白牌車載貨不但自身風險大,也助長白牌車違規營業的歪風,選用合法的運輸業者服務才是可靠的選擇,一旦發生營業糾紛,權益才能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