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許公開批打人還打球? 豪衰罰5萬

本報綜合報導

國王球星林書豪21日在對上台北戰神時濺血,被對手打到頭破血流,賽後和總教練萊恩在記者會上痛批「打人還打球?」質疑裁判標準;針對兩人的發言,TPBL聯盟22日卻祭出罰單,懲處林書豪和萊恩各新台幣5萬元罰款。

林書豪前天在對上台北台新戰神的比賽中,開打不到3分鐘就被對手打破頭,一度血流不止,儘管最後順利止血又上場比賽,最終也擊敗戰神獲勝。但林書豪在賽後記者會上氣憤難消,怒批比賽中出現許多裁判不公的地方,強調比賽「是打球不是打人」,自己從返台加入職籃後,已經進醫院超過10次。而國王總教練萊恩也替子弟兵抱怨,認為吹判太扯。

對此,台灣職業籃球大聯盟(TPBL)昨天發聲明表示,「球團對場上判決有疑慮,可透過管道提出申訴,若透過記者會表達訴求,依聯盟規章第5章行為規範與懲處第1條第3點,將懲處新北國王總教練萊恩與球員林書豪罰款各5萬元。」

聯盟強調,「針對裁判皆設有管理辦法、考核機制,每場賽後聯盟會對賽事內容進行分析,產出判決報告,若有誤判、漏判等情況會對該裁判記點,記點過高將處以停吹等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