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二十一日三讀修正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部分條文,除原六百億,再追加特別預算一千五百億元,也規定受到疫情影響而依特別條例規定領取的補助、補償等,免納所得稅。此外,三讀修正條文也規定,得視疫情狀況,以不超過原預算額度內(二千一百億元)再編列特別預算,送請立法院審議。
立法院會處理時,藍、綠甲級動員,國民黨立委在議場中高呼「降稅救中小企業、發現金卡實在」口號;民進黨立委則高舉「企業金流不會斷,貸款額度再加碼」手板回應。
廣泛討論階段,朝野進行攻防,國民黨立委江啟臣指出,經濟紓困要超前部署,國民黨主張現階段的紓困應該要「排富發現金」,讓民眾可以撐下去。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並且主張,經費上限為三千一百億元,而其中的一千億元應做為「國民紓困補助金」,以現金發放給國民,而排富標準、申領資格及核發辦法,由財政部會同勞動部、衛生福利部定之。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指出,行政院已提出一千零三十五億元現金紓困方案,是要給有需要的人現金,更是救命錢,而政府的預算有限,該如何將預算用在需要幫助的人身上,是大家應討論的重點。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主張,本條例所需經費上限為二千一百億元,並得視疫情狀況,以不超過原預算額度(二千一百億元)內再編列特別預算,送請立法院審議。
另外,國民黨團與民進黨團的修法版本均規定,每年度舉借債務的額度,不受公共債務法第五條第七項規定的限制;中央政府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於本條例施行期間的舉債額度合計數,占該期間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合計數的比率,不受財政紀律法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的限制等。
針對國民黨團的修正動議,表決結果,出席九十七人,贊成三十八人、反對五十九人,並未通過,而時代力量與台灣民眾黨的提案經表決後也未被採納,因此最後通過民進黨團所提的修正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