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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垃圾山停車場首件通過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去年九月起推動「擴大五股都市計畫發布前試辦計畫」,由市府各局處積極輔導列管廠家合法化,其中新億起重有限公司三月二十四日送件申請「停車場及附屬設施使用」,經市府相關單位協助指導,目前已審議通過,為首件位於五股垃圾山合法作為「停車場及附屬設施」使用廠家。
交通局表示,這次通過審議廠家申請面積共計五0八五平方公尺,主要規劃停放車輛、辦公廳舍及車輛維修空間,申請人於上個月提出興辦事業計畫書後,市府工務局、水利局、城鄉局、地政局、環保局及農業局等單位共同積極協助指導,四月廿一日審議通過。
交通局長鍾鳴時表示,配合「擴大五股都市計畫發布前試辦計畫」,交通局負責輔導列管二四四家廠家,除協助業者或私地主媒合土地所有權人外,同時也提供興辦事業計畫撰寫的範本及諮詢,讓各業者清楚後續申請程序。
交通局並再次呼籲計畫區域內交通用地的有意願廠家請儘速於五月卅一日前提送興辦事業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