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湯朝村、黃必成/綜合報導
去年七月男子鄭再由持刀殺死鐵路警察李承翰案,嘉義地方法院三十日以鄭某「行為時有精神障礙,不能辨識行為違法」判決無罪,同意以五十萬元交保;截至下午,家屬表示無法辦理,還押看守所。嘉義地檢署則立即提起上訴。警政署長陳家欽表示,對判決結果感到憤怒、無法接受。
法務部長蔡清祥指出,殺警行為天地不容,國人無法原諒,絕對不會讓有心犯罪者以精神障礙為理由或藉口逃避刑事責任,法務部門會持續關注本案發展。
當聽到鄭嫌判決無罪時,李承翰母親痛心說,社會要安定,一定要重判,讓警察有信心,不然大家以後怎麼做?她更說:「鄭嫌以後出來難道不會再犯罪,若再殺人,又說精神有問題,審判長要負責嗎?」
每次開庭都出庭的李母說,鄭嫌說他精神有問題,但開庭審理時,還一再表示「外面人欠他錢,想要交保出去討錢」,她質疑「正常人會這樣嗎」?
嘉義市長黃敏惠表示:「沒辦法接受,相信多數的人也沒辦法接受這樣的結果。」,現在更關心家屬的心情,以及整個社會安全網如何加強及彌補。
嘉義地院發言人洪裕翔表示,全案由台中榮總嘉義分院做精神鑑定,在醫師嚴格把關下,法官依鑑定結果做出無罪判決。
嘉義地院表示,經審理後,認定鄭某行為時有精神障礙,不能辨識行為違法。因鄭自九十年起,開始前往奇美醫院精神科門診,並於九十九年被醫生診斷罹有思覺失調症,依刑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判決無罪,並令入醫療院所監護五年,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結果出爐,檢方深感遺憾,強調昨天下午已寫好上訴理由書與不服交保裁定的抗告書給嘉義地院。地院回應,抗告書與上訴理由書今天會轉台南高分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