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港報導
台中港區內的台肥公司五日凌晨發生火警,台中市政府立即派員前往搶救並蒐證,市府環保局確認鄰近空品無異常,但業者未一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將依《空氣汙染防制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處十萬元至二千萬元罰鍰。
消防局表示,消防局接獲台中港區內的台肥公司火災,隨即通知台中港務消防隊前往搶救,並出動沙鹿、梧棲、龍井等分隊支援,因報案民眾指出,火災現場疑似有化學物質,因此環保局、環保署毒災應變中心等單位第一時間前往蒐證。
環保局說,台肥公司疑因設備故障,導致廠內原物料蓄積悶燒,大量空氣汙染物未經空氣汙染防制設備處理即排放空氣中,市府團隊利用科學儀器偵測鄰近空氣品質,偵測結果無異常,但《空汙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發生突發汙染事故應於一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但業者卻未依規執行,因此市府依法將處十萬元至二千萬元罰鍰。
環保局呼籲,公安事故危及生命財產,也破壞環境,中市各廠區應做好各項消防措施,避免造成公安意外,更應遵守相關法規,保護自身安全,也守護台中環境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