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漫館建案遭棄置 中市府: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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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台灣電影中心與國漫館合建案建築外觀模擬圖。(記者徐義雄攝)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中台灣電影中心與國漫館合建案將於年底完工,漫畫迷引頸期盼,突然遭中央文化部「棄置」另覓地點,台中市府新聞局十四日表達遺憾,呼籲文化部履行預算與MOU,勿讓廣大的漫畫迷失望。
 文化部指出,文化部於二0一五年受台中市政府邀請合建「中台灣電影中心」,雙方並於二0一七年十月簽署「國家漫畫博物館」合作意向書MOU,原定以中台灣電影中心部分空間建置國漫館,但因雙方歷經近三十次會議後仍無法達成國漫館空間的三大需求,決定另覓合適地點設置,中台灣電影中心原空間以同預算規模支持中市府設立ACG產業基地。
 新聞局說,一0七年四月合建案開工,是林佳龍擔任市長,按照慣例與常識,工程設計圖說「應在開工前解決」,不然文化部怎會派司長來參與開工典禮,讓工程順利開始。其次,從林佳龍前市長任內,到盧市府一共發文三十八次,請文化部確認工程變更需求項目,未獲得具體可執行工程的回應。
 盧秀燕就任時,國漫館工程已進行八個月,並未變更林前市府的規劃,而是執行林前市長與鄭麗君部長簽訂的MOU意向書,持續推動工程進度,給中台灣打造「國漫館」。
 新聞局指出,雙方合建案動工前,一 0六年六月六日,文化部回復行政院審查意見指出,「目前中台灣電影中心之規劃設計,已配合本案(國漫館)需求修改,可滿足本案相關設施之空間配置」,怎麼會後來又推翻林前市長與鄭部長的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