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韓文宣用法務部LOGO 雄檢要查

(中央社,資料照片)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罷韓」文宣出現法務部公署的標誌(LOGO),引發爭議,立委詢問是否應究責。法務部長蔡清祥二十五日在立法院答詢表示,高雄地檢署已經在調查中,是否要追究法律責任,需要看製造者的動機與嚴重性。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日針對檢察機關人力配置及工作負荷,邀請法務部等單位進行專題報告。但法務部公署標誌竟出現在「罷韓」文宣,引起立委關注。
 立委李貴敏質詢時詢問,罷韓文宣印上法務部的標誌,法務部是否有參與?未來是否要交由調查局「第四軍」調查?
 蔡清祥回答指出,該文宣絕對不是法務部發出的,公署標誌也沒有經過授權,對方是從哪邊截圖並不清楚,本案已有人向高雄地檢署告發,由雄檢受理偵辦當中,若有違法就會追究。
 李貴敏再問,未經授權盜用公署標誌怎麼會合法?蔡清祥表示,文宣確實不是法務部做的,也不是與法務部合作的單位所做,但他不敢說是「盜用」,相關事實與後續法律責任要等雄檢調查釐清。
 立委吳怡玎詢問,若公署標誌未經授權就使用,最初製圖者違反何種法律及罰則?蔡清祥認為,犯罪與否要看動機與嚴重性,有可能僅是製圖者對法律不了解,以為法務部公開的標誌就可以使用,未來涉及的責任仍要看雄檢調查結果。
 吳質疑,未來是否製作罷韓文宣的個人或組織表示「不知道嚴重性」就可以撇清責任?
 蔡指出,若屬於可原諒的動機就可原諒,法務部表達立場後,對方也已拿掉法務部公署標誌,法務部的立場已經發揮效果,至於是否要追究責任,將視對方的嚴重性、動機再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