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長拜會 賴峰偉盼放寬法令

642

漁業署長張致盛(右)拜會澎湖縣長賴峰偉,強調將會整體滾動式檢討相關漁業法令。 (記者鄭伯勝攝)
 記者鄭伯勝/澎湖報導
 澎湖縣長賴峰偉五日會見漁業署長張致盛,表示漁業法規不能一體適用,必須考量離島地區特殊性,應「因地制宜」通盤檢討相關法令,適度放寬法令限制,給漁民朋友生存機會。
 賴峰偉表示,漁業法規範全台灣海洋漁業秩序,但漁業法制訂時未考量離島地區漁業特殊性,部分法規不合時宜,限制澎湖地區漁民朋友生存空間,在離島基本法制訂前,希望中央能因地制宜,通盤檢討法令,照顧漁民生計。
 澎湖縣議員李添進也向張致盛爭取放寬CT4級以上拖網漁船於距岸六海浬外作業,他表示現行漁業法禁止五十噸以上CT4級漁船在距岸十二浬內拖網捕魚,受到大陸鐵殼船越界捕魚影響,漁業資源枯竭,漁民朋友被迫必須進入十二浬捕魚。
 對此,張致盛表示,漁業署會整體滾動式檢討,未來將與縣府建立溝通管道,密切溝通,盡力協助解決漁民困境。

海巡署第十三巡防區指揮部主任張尹俊(右)拜會澎湖縣長賴峰偉,呼籲漁民勿非法海上交易,以免觸法。 (記者鄭伯勝攝)
 記者鄭伯勝/澎湖報導
 外傳有澎湖漁民涉違法海上交易情事,澎湖縣長賴峰偉五日會見海巡署第十三巡防區指揮部主任張尹俊等人時表示,縣府與海巡署已充份掌握可疑漁船名單,一旦查獲,將依法嚴懲。
 張尹俊指出,漁船以籠具「魚餌」為由報關出海時,岸巡弟兄都會嚴加安檢,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以防止漁船出海後違法交易;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還是有不肖漁民為利鋌而走險,技巧性規避,與陸船接觸交易,棄鄉親生命健康於不顧。
 賴峰偉表示,違法海上交易本來就是天理不容,尤其現在疫情期間,進行海上接觸更是拿全澎湖人的安全為賭注,他絕不允許破壞澎湖好不容易建立的「零確診」。賴峰偉強調,船長及船主切勿與大陸漁船進行接觸或海上交易,一旦查獲違規情事,縣府及海巡署定加嚴懲,依懲治走私條例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送辦。
 張尹俊進一步指出,漁船違規直航大陸後再返台,將會面臨被起訴、判刑、罰款,及必須實施居家檢疫十四天。岸巡、海巡為防疫克盡心力,為護海、護漁將不排除採取強制手段,一旦查獲將帶案處分,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