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車糾紛 八成契約條款不符法規

 記者羅玉如/台南報導
 端午節四天連假即將登場。國內疫情趨緩、觀光解封,民眾期盼出遊,租車需求大增。消基會調查,租車糾紛八成業者契約條款與法規不符,案例以訂金收取比例、退還與否、退還方式等爭議居多。一旦租車過程引發紛爭,建議立即報警處理爭取時效。事後利用函文申訴,需檢具影片、照片、契約等證據資料。
消基會各分會每年都接獲不少與租車有關的申訴、諮詢案件。類似糾紛頻傳,消基會曾隨機調查二十家可於網路或通訊軟體線上預約的租車業者。調查項目包括訂金收取比例、退定機制、保險內容及車輛租賃方式等,是否與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相符。
結果,訂金收取比例部分,僅兩成五符合規定。租車退訂機制,六成五未完全符合現行法規。訂金收取及退訂機制完全符合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業者僅有四家,違規比率高達八成。
端午節四天連假將於二十五日展開。消基會提醒民眾,租用小客車時,應先看政府公告的小客車租賃定型化契約,與業者提供的合約書逐項比對審閱。交車前務必仔細檢查保險桿、各處外觀板金是否有凹痕或刮傷。如果有應先拍照或影片存底,並註記在契約中。另發動引擎檢視是否有異常燈號、異常聲響,並檢查雨刷、煞車、方向燈等是否正常運作。
此外,一定要檢視行照是否和車牌號碼相同,確認有無保險卡。最好不要租用五年以上車輛較有保障。消費者留存身分證件影本時,記得在證件相片或文字上註明「本影本僅做承租車輛使用」的文字,以免被不肖業者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