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錦晴/台東報導
前立法委員林正二因貪汙罪被最高法院駁回定讞,近日將入監服刑,但到八日報到最後截止日,仍未見其蹤影;直到九日凌晨台東地檢署仍無法聯絡到林正二本人,結果將回報台中地檢署。
林正二的國會助理徐文保自二00五年起,涉嫌先後找當時的花蓮市長蔡啟塔等鄉鎮市長,以綁標方式向內定的廠商收取中央核撥的工程款的百分之二十五回扣,包括花蓮市、崁頂鄉、南州鄉、大武鄉等工程補助款,共逾二千五百萬元。
一審台中地院二0一四年判林正二二十年有期徒刑;二審台中高分院去年改判十九年八月徒刑,林不服上訴。最高法院日前宣判,發回其中一罪,其餘八罪皆駁回定讞,總刑期共七十三年八月,應執行刑期未定,確定入獄,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
今年六十八歲的林正二是台東縣關山鎮阿美族人,由國中校長轉入政壇,曾擔任省議員及立委,如今被判重刑,最重的一罪是十四年,因此林合併執行可能十四年以上。共犯花蓮縣議員蔡啟塔則已入監。
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榮德表示,林正二案由台中地檢署負責執行,因林正二戶籍在台東,台中地檢署委託東檢通知林到案,但今天凌晨零時仍無法找到林正二本人,多次前往關山住處查訪,其家人也不知林去向,至今無法取得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