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翠娟、陳雯萍/綜合報導
高雄地檢署與派駐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檢察官破獲的國營事業及專科警員班等考試代考舞弊集團案,昨天偵結,並依戶籍法、刑法等相關法令,起訴黃及陳姓(各二人)、吳姓與簡姓被告等六人;而涉案考生及其家屬、其餘槍手、考場顧場人員與負責合成考生與槍手相片者等四十六名被告,則另為緩起訴處分。
台灣中油、台電九日回應表示,對涉案員工將依相關人事獎懲規定辦理,若確定是作弊而錄取,一定免職;中鋼則聲明表示,若有考生透過舞弊手法或勾結舞弊集團以影響考試結果,將待相關資料確認後,依一0八年度招募簡章規定,如於進用後發現舞弊者,立即終止勞動契約。
檢方是於今年一、二月間,先後執行搜索七次,共傳訊相關被告與證人計五十七人次,並向法院聲請羈押黃姓代考集團主嫌與陳姓槍手二人獲准;陳姓代考集團主嫌檢察官訊問後,諭知以新臺幣四十萬元交保,其餘槍手、考生及其家屬共四十三人,分別以三萬元至五萬元不等交保。
所涉及槍手代考的國營事業,分別有中油、台船、台酒、中鋼、台糖、中華電信、台電,以及專科警員班招生考試,代考的價碼分第一試及第二試面試,從一百萬元到一百五十萬元不等。
檢廉清查後發現,共有考生十二人因而錄取進入上開單位受職或就讀,考生或其家屬於錄取後另行交付尾款四十萬元至一百五十萬元不等予被告黃姓、陳姓主嫌、被告吳姓助理或被告黃姓仲介後,再朋分報酬予代考槍手。
亦有考生十人通過中油公司一0八年考試第一試並獲得參加第二試的機會;另有考生七人未考取相關國營事業考試。總計一0四年、一0七年至一0九年間,被告黃姓主嫌因上開違法行為而獲得四千七百一十三萬元、被告陳姓主嫌獲得二百零四萬元、被告陳姓槍手獲得一百零四萬元、被告吳姓助理獲得八萬元、被告簡姓槍手獲得二十萬元、被告黃姓仲介獲得一百四十五萬元,其餘代考槍手十一人,共獲得一百六十四萬四千五百元的犯罪所得。
檢方查出,該集團至少違法代考二十九次,所獲犯罪所得高達五千三百五十八萬餘元。
檢方考量黃姓、陳姓(二人)、吳姓與簡姓等五名被告於偵查中自白上開犯行,且依法繳回犯罪所得共計五千零四十九萬元後,就被告黃姓與陳姓主嫌量處適當之刑,被告陳姓槍手從輕量刑,被告吳姓助理與簡姓槍手則量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附條件為緩刑之宣告。至於被告黃姓仲介因矢口否認犯行,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資懲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