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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欲跳橋輕生東港警方及時阻憾事發生
記者鄭伯勝/屏東報導
東港警分局東港派出所警員胡俊國、黃光輝二員,前天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東港大橋往烏龍方向機車道上,有一黃衣女子騎乘腳踏車一直往橋下看,疑似有輕生情況,警方隨即趕往現場,該名黃衣女子表示她心情沮喪欲跳下橋,經警方安撫情緒勸導後,查證身分並連絡家屬,順利交由家屬安全帶返照顧,及時阻止憾事發生。
警方表示,員警獲報後即迅速前往現場,發現果真有一女子疑似欲跳河,經員警先安撫其情緒後,員警利用警用電腦查詢確認該女子姓高(三十歲、住東港鎮),警員胡俊國隨即詢問高女母親電話,並連絡其母即刻前往東港大橋接送高女,警方則在場戒護,以防高女輕生。
家屬到場後向警方表示其女兒身體狀況無法騎車,卻因母親拒絕購買機車給她,憤而騎乘腳踏車至東港大橋欲輕生,家屬表示會加強注意高女狀況,並對員警及時阻止憾事發生深表謝意。
警方也再度提出呼籲,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民眾要珍惜生命,社會處處有溫暖,若需諮商或相關協助可撥生命線專線「一九九五」或張老師服務專線「一九八0」,以及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0八00七八八九九五或一一0報案電話向警方報案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