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霧台車輛超速 取締逾七百件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縣霧台鄉山區景色秀麗,吸引遊客上山賞景,警方今年以來已取締七百多件超速案,每件至少開罰一千七百元,用路人不想荷包失血又掃興,遵守交通規則為妙!
台二十四線通往霧台鄉沿線的谷川大橋,橫跨荖濃溪支流隘寮溪、橋墩至橋頂高達九十九公尺,目前是台灣最高的橋梁,也是通往阿禮瀑布、谷川部落、巴冷公主部落遺址、小鬼湖等觀光景點的必經道路。
每逢假日吸引趨之若鶩的遊客上山走訪,卻也衍生超速、噪音,影響當地部落的生活安全及品質,因此,轄區的里港警方配合監理、環保單位不定時執行取締勤務。
里港警方今年舉發七百多件超速案件,罰單一千七百元起跳;改裝車體部分十八件,駕駛人每件至少被開罰二千四百元。
里港分警局組長林中安表示,台二十四線進出霧台各部落路段,均設置速限三十公里的警示標誌;違規改裝車體,易造成車輛結構改變,影響行車安全,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罰,籲請汽機車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以免被開單處罰。
記者張誼/嘉義縣報導
嘉雲南地區一0八年汽機車燃料費還未繳納的車主,還有五萬三千多輛,處罰金額高達六千多萬元。汽機車燃料使用費每年七月徵收,如果逾期未繳納,依照公路法規定處新台幣三百至三千元罰鍰。
嘉義區監理所表示,監理單位已經在今年五月底寄出處分書,嘉義區監理所提醒車主,請於六月底以前至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 金融機構、郵局、或各監理所(站)繳納,逾期未繳,將依公路法規定,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每年都會有許多車主因為忘記繳納汽燃費而被處罰,其實車主可以選擇辦理汽機車燃料費約定扣款或電子繳款單,當汽機燃費開徵時就可以直接從帳戶扣款或是以手機接收電子帳單繳款,方便省時又簡單,重要的是還可以避免因為忘了繳納而被罰款。
嘉義區監理所所長李輝宏表示,為了鼓勵民眾響應環保,只要七月十五日前申辦約定扣款,或七月三十一日前申請電子繳款單,而且按時繳納一0九年汽燃費的民眾,就可以參加公路總局辦理的百萬禮券抽獎活動,預訂於一0九年八月十四日公開抽獎,呼籲汽機車車主千萬不要別錯過這個機會。而且只要到嘉雲南地區監理所站臨櫃申辦並填妥「委託轉帳代繳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約定書」或「電子繳款單」,完成申請後,就可以獲得精美禮品,數量有限,請車主要把握時間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