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會通過香港法案 陸批用心險惡

美國聯邦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二十五日以口頭表決方式,一致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法案要求美國總統每年點名、制裁侵害香港人權人士。 (中央社)
 記者綜合報導
 香港為修改逃犯條例引發港人「反送中」示威,美國聯邦參、眾兩院外交委員會於美東時間二十五日相繼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簡稱香港法案);中國大陸外交部批評美國會執意通過法案,是公然為香港激進勢力與暴力分子撐腰打氣。
 眾議院版香港法案指出,美國支持香港民眾對民主的渴望,並應透過一九八四年十二月的中英聯合聲明、一九六六年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一九四八年的世界人權宣言(UDHR)及中國大陸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予以保障。
 法案敦促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遵守對香港的承諾,包括允許港人高度自治、不受過分干預;確保香港選民能自由享有藉普選方式,選出特區行政長官與立法會議員的權利。
 其中,法案支持建立真正的民主選擇,以自由、公正地提名和選舉香港行政長官,並支持在二0二0年前對香港立法會議員所有成員進行公開、直接民主選舉的機制;支持香港居民充分行使基本法和聯合聲明所保障的言論自由和新聞出版;確保受基本法和聯合聲明保障的香港居民不受任意或非法逮捕,拘留或監禁。
 中國大陸外交部官網在法案通過後,發布書面答記者問,發言人耿爽表示,美國參眾兩院此舉是「粗暴干涉中國內政」,「中方對此表示強烈憤慨和堅決反對」,並稱美國國會是為了讓一些人搞亂香港,「牽制中國發展的險惡用心」。
 中國大陸外交部駐香港公署則要求美國國會停止推動涉港議案,否則必將「引火焚身」。